当前位置:首页 > 招生招聘 > 正文

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教育收费公示栏

2009-5-12 14:15:58 来源:本站
规定性收费▼
收费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执行单位 收费依据 备  注
高中借读费 元/学期.生 2000 高中生   京价(收)字[2000]第254号  
普通高中学校学费 元/学期.生 350 高中生   京价(收)字[2000]第254号  
公办高中择校费 元/学期.生 30000 择校生   京教财〔2003〕70号  

*根据京价(收)字[2002]251号文件规定,初中借读生免交杂费。

*根据京政办发[2004]50号文件、京教财[2004年]68号文件、京教财[2007]33号文件精神,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(有五证)免借读费,其余收费按本市学生户口执行“一费制”标准

代收性收费
收费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执行单位 收费依据 备  注
一费制 元/学期.生 205 初一年级 学校 京教财[2004]68号 课本费190元 作业本费15元
一费制 元/学期.生 225 初二年级   京教财[2004]68号 课本费210元 作业本费15元
一费制 元/学期.生 202 初三年级   京教财[2004]68号 课本费187元 作业本费15元
体检费   按实际支出核算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4号 中小学计划免疫注射费、保健费
教材、资料费

  资料费初中不超过30元 ,高中不超过50元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4号 资料费只限毕业年级
学生装   按成本收费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4号 自愿原则
伙食费   按成本收费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4号 自愿原则
社会活动实践费   按成本收费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4号  
减免政策、学习补助
补助项目 计量单位 补助标准 补助范围 执行单位 补助依据 备  注
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户家庭学生、残疾学生享受助学补助 生/学年 300元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6]21号 按相关政策办理手续
高中教育阶段低保户家庭学生、残疾学生享受甲/乙等助学金 生/月 100/60元(每学年按照10个月发)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5]77号 按相关政策办理手续
高中教育阶段低保户家庭学生、残疾学生减免学费 生/学期 350元 中学生   京教财[2005]77号 按相关政策办理手续

*根据京教财[2007年]33号文件精神,在城八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,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免收杂费,其中的农村户籍学生同时免收教科书费。

备注 1、单考单招收费的考务费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。
2、收取的英语加试费,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。
监督电话 学校:66021138
区教委监督电话:66204579
区发改委投诉电话:66206599
北京市价格举报电话:12358

     
版权所有 © 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
地址:北京市王府仓胡同23号 电话:010-66033672
网站管理 技术支持:盛唐联合